马云很聪明,阿里巴巴选用的是合伙人准则,简略来说,一般公司的董事会都是由各股东来提名,股份越多,权力越大,可是阿里巴巴不一样,这个名为“合伙人准则”的规则约束了大股东的权力,这个准则规则,在公司里,各个董事人的提名不是依照持有股份的份额来取得提名权,而是由“合伙人”来提名,也便是说公司会指定一批“合伙人”,而这些“合伙人”具有董事会的提名权,依照现在阿里巴巴现在的合伙人来看,马云的开创团队占了大部分名额,这样一来,马云就能操控阿里巴巴,而不是被yahoo和软银操控,可是合伙人也是有约束的,合伙人只需提名权,没有任命权,合伙人的提名仍是要经过董事会来投票决议的,可是咱们知道,合伙人自身也是董事,所以能够说基本上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具有最大权力,而不是股东……
还有便是上市,马云最初在香港上市的最大原因便是香港不支持AB股上市,而AB股形式是马云能够操控阿里巴巴的重要手法,所以才去美国上市,这个AB股解释一下。
当你的公司上市了,你手中的股权就会被稀释,并且你的股票就会能够被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随意收买。而流转的股票和开创人手中持有的股票具有平等的表决权,也便是说只需任何公司有满足的钱就能够从股市里收买满足多的股份,然后操控这个公司。
为了防止这种状况,你决议在你的公司上市之前规则:你自己手里的股票(B股),每1股具有X倍于流转股(A股)的表决权。B股只需在你手上才有这样的特权,而当它被出售的时分,就主动转变为A股。这样即便你出售了大部分的股票,你手上剩下的少数股票依然能够具有大都表决权,然后保证你上市之后依然能够操控这个公司。
最终说一点,马云和蔡崇信是阿里巴巴的XXX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一旦从阿里巴巴离任就失去了合伙人的身份!